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统一采用公示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调剂至3-5人。调剂后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仍不足3人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察等后续工作。
已有3人以上获得面试资格的岗位,如果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可从本岗位中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其中不足5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同时,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位、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察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由招聘单位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十一、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报名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此处所指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信息网(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port.gov.cn)、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http//www.tyrc.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重要信息都将在以上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二)关于报名、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也可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条件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笔试结束后的面试、考察等方面工作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