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常用的欺骗手段
时间:
2018-04-28 14:09
分类:
职场观察
来源:
[转载]
请用微信扫一扫
1.岗位名称陷阱
有些企业以项目经理、市场总监、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拉入跑业务、拉客户的陷阱。面对求职者的质疑,它们给出的解释是,先从最基层做起,更好地了解最基本的业务,才能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这样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求职者们切莫上当受骗。
2.工资陷阱
工资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的单位讲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有的是税后工资,有的单位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包含在工资中,有的只说基本工资。而有的单位尽管开的工资很高,可是求职者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而大呼上当,原来公司从中代扣了各种有关费用。所以,求职者在签就业协议前不要忘了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3.试用期陷阱
每家企业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都会安排试用期,这是为了便于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一般待遇上也会低于正式录用期。但是有的单位却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试用期没有工资,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借口解雇新员工。
4.高薪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打出对大学毕业生非常有诱惑的五六千的月薪,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这类招聘似乎不设门槛,求职面试程序非常简单,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高薪一般底薪很低,高薪主要来自业绩提成。
5.押金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并没有什么实力,经济效益一直不好,但是招聘信息中给出的待遇却很让人心动,如符合条件者,解决住房问题。等求职者前来应聘,求职面试过关,并答应前来工作时,单位最后提出让应聘者先缴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人厂押金。但是一些法律知识匮乏的求职者很可能为了获得一个职位,缴纳了押金。等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找出各种理由说住房问题不能解决,押金不予退还。
6.通过网络免费使用劳动力
其方式是先以考查应聘者的能力为幌子,给他们出考题,让他们把解决方案发给公司,然后挑选最优方案直接免费使用,以达到节省费用的目的。
热门资讯
查看更多>
6468
4074
3238
2175
2061
2055
2044
2017
1759
1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