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要从全市党政群机关年轻公务员中(含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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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保定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中办发〔2018〕41号)、《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8〕41号)和《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保办发〔2018〕29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从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中,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新时代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更长远的眼光、更有效的举措,切实做好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选拔范围和数量
从全市党政群机关年轻公务员中(含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选拔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敢于担当、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
3、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1987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出生的5名(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为985、211的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出生时间可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5名,任科员满3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参加选
(1)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间未满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拔程序
印发通知。3月18日,向全市印发通知,内容包括遴选人数、范围和报名对象,报名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报名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22日。报名地点为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如报名人数过低,经请示市年轻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适当减少遴选职位。
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5日至28日。由市年轻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
笔试。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下午2:30—4:30。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放宽到2:1)。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聘请外地考官,采取现场打分形式,现场公布结果,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考察与公示。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有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由市年轻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对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考察期间有问题,经查证不适于任职的,取消其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发布任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进行任用。
后续培养。对进入面试未选拔任用的年轻干部,全部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进行进一步培养。对领导班子出现空缺需要配备年轻干部的,原则上从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培养要求的干部及时剔除出去,对库外优秀分子及时补充进来,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始终保持一池活水。
组织领导
市委成立市年轻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梁建杰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群辉同志、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陈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刘群辉同志兼任,负责此项工作的谋划、组织和协调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