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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这5个村开始征地!补偿款超2000万!

时间: 2019-06-20 14:03 分类: 职场八卦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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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 地 告 知 书


码头镇码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国道G230通化—武汉公路(原京白路)京冀界至影视城路段新建工程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集体土地共10.2862公顷,其中:1号地四至为东:码头村地;南:码头村地;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3.6833公顷;2号地四至为东:码头村地;南:码头村地;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6.5188公顷。3号地四至为东:码头村地;南:码头村地;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0.0234公顷。4号地四至为东:码头村地;南:码头村地;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0.060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涿州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5.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7日


征 地 告 知 书


码头镇北园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国道G230通化—武汉公路(原京白路)京冀界至影视城路段新建工程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集体土地共0.6081公顷,其中:1号地四至为东:北园子村地;南:大通公司;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0.5655公顷;2号地四至为东:北园子村地;南:码头村地;西:码头村地;北:码头村地。面积约0.042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涿州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5.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7日


征 地 告 知 书


码头镇北芦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国道G230通化—武汉公路(原京白路)京冀界至影视城路段新建工程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集体土地共1.2917公顷,四至为东:北芦村地;南:南芦村地;西:北芦村地;北:北芦村地。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涿州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5.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7日


征 地 告 知 书


码头镇北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国道G230通化—武汉公路(原京白路)京冀界至影视城路段新建工程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集体土地共0.3907公顷,四至为东:北港村地;南:码头村地;西:北港村地;北:码头村地。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涿州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5.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7日 


征 地 告 知 书


码头镇南芦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国道G230通化—武汉公路(原京白路)京冀界至影视城路段新建工程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集体土地共0.9428公顷,四至为东:南芦村地;南:南芦村地;西:南芦村地;北:北芦村地。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涿州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5.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