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武汉行程史,涿州女子及其父被处以行政处罚
时间:
2020-02-07 13:28
分类:
职场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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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我局东仙坡派出所经工作,排查到我市东仙坡镇某村民周某某(女,23岁)曾于2020年1月19日去过武汉,但并未将其行程史上报有关部门。
东仙坡派出所民警立即依法将该女子及其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周某某承认“其确于2020年1月19日乘飞机到武汉出差,当天因听说武汉爆发疫情而返回北京工作,1月23日回到涿州后一直待在家中,但并未如实上报情况”的事实。其父周某(男,47岁)也表示知情此事,但未将此事如实上报,并且在与其女儿接触后,依然出门帮工,接触其他人员。虽已过14天隔离期,但周某某和周某隐瞒武汉行程史的行为已违反法律。2月5日,涿州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以上二人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仙坡派出所民警立即依法将该女子及其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周某某承认“其确于2020年1月19日乘飞机到武汉出差,当天因听说武汉爆发疫情而返回北京工作,1月23日回到涿州后一直待在家中,但并未如实上报情况”的事实。其父周某(男,47岁)也表示知情此事,但未将此事如实上报,并且在与其女儿接触后,依然出门帮工,接触其他人员。虽已过14天隔离期,但周某某和周某隐瞒武汉行程史的行为已违反法律。2月5日,涿州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以上二人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涿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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